【非禮脫罪】涉補課時非禮4女生13項非禮罪脫 官指男教師教學態度過度親暱
發布時間: 2023/11/14 15:09
最後更新: 2023/11/14 16:48
中學男班主任疑多次於校內補課時,以手指多次非禮4名15至17歲的女學生胸部等,副校長接獲學生投訴,事件最終報警處理。涉案班主任今(14日)於區域法院被裁定13項非禮罪。法官裁決時指,被告的教學態度似乎過度親暱,以致各事主對被告的教學方法不滿,案件或由此而起,遂裁定被告全數罪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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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被告Y.Y.W.(33歲)被控13項非禮罪,事發於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,發生於何文田某中學,涉及4名女事主。當中兩項控罪涉及17歲事主X、3項控罪涉及17歲事主Y、5項控罪涉及16歲女童Z,以及3項控罪涉及事發時介乎15至16歲的女童J。
法官裁決時指,被告是各事主的老師,他為人師表,行為理應理檢點,被告與學生嬉戲確是有失莊重。法官又指,其中2罪涉及被告掃事主手背和手掌,以及被告抓和緊壓事主腰部,但所觸之處並非與性有關的私人部位,不足以符合有合理思想的人對猥䙝的定義。
法官續指,綜合各證人的證供,唯一可接納的是被告的教學方法及態度令各事主不舒服。法官又指,各事主的證供大同小異,均指稱被告在課室內用手穿過各事主的腋窩,插向其胸部附近。
法官指,由於案發時被告是站着,而事主則是坐着,故上亦動作實行時在物理上有困難。事主亦稱案發時亦有其他學生在場,惟法官認為被告難以在此場景下施淫,亦未有可能在此多次發生猥䙝事主。
法官續指,被告的教學態度似乎過度親暱,以致各事主對被告的教學方法不滿,案件或源於各事主不滿被告的教學方式及態度,遂裁定被告全數罪脫。
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,案發時被告於九龍某中學任教,為4名事主的班主任及數學老師,被告曾多次於補課等場合以以手指「篤」4名事主的胸部等部位。被告又曾強迫與J交換Instagram帳號,事主欲取回電話,卻遭被告阻止,以及隔着運動服用手抓及緊壓她的腰部。
記者:梁錦麟